| 項目名稱 | 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年產15萬噸電解液技術改造項目 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 |
| 機構名稱 |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 被評價單位 | 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
| 簡介 | 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太新能源)成立于2002年12月25日,公司注冊地址位于浙江省臺州市臨海市頭門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海第五大道11號,公司前身為浙江卓越精細化學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卓越),于2022年1月27日變更為現有名稱,是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太科技)全資子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王鶯妹,注冊資金33000萬元,經營范圍為一般項目:電子專用材料制造;基礎化學原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等許可類化學品的制造);貨物進出口;金屬材料銷售;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1)現有產品: 現有產品:年產15萬噸電解液生產線布置于電解液生產車間(901車間)。 浙江卓越精細化學品有限公司原有產品包括50噸/年600噸DL-萘普生(生產車間1,2014年7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2020年停產)、50噸/年去甲托品醇鹽酸鹽(生產車間3、加氫車間,2017年10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2019年停產)、100噸/年2-氨基-5-甲基噻唑(生產車間3,2017年10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2019年停產)、1000噸/年5-氯-2,2-甲基戊酸異丁酯(生產車間3,2017年10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2019年停產)。 2022年2月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實施年產15萬噸電解液項目,拆除原浙江卓越精細化學品有限公司901車間、902車間、904車間、905車間、906車間、907車間、甲類物品庫1、甲類物品庫3、丙類危險品庫、貯罐區及泵房、蓄水池、循環水池和辦公、質檢樓、食堂、倒班宿舍等,改建:加氫車間(改造為公用工程樓,并在東側進行擴建),在拆除地塊上新建辦公質檢樓及總控制室、電解液生產車間、洗桶車間、儲罐區及裝卸棧臺、公用工程樓(東側進行擴建、西側部分對原加氫車間改造)、甲類倉庫一、甲類倉庫二、甲類倉庫三、固廢倉庫等。企業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出具《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5萬噸電解液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編號:浙圣泰【評】字第2023-3023號);于2024年1月26日首次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ZJ)WH安許證字[2024]-J-2612號,許可范圍:年產:電解液(24-30%碳酸二甲酯、20-22%碳酸甲乙酯、24-30%碳酸乙烯酯、7-8%碳酸二乙酯、10-15%六氟磷酸鋰等)15萬噸,年回收:碳酸甲乙酯446噸;有效期至2027年1月25日,因此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2)本項目實施范圍:年產15萬噸電解液技術改造項目 因客戶需求,提升產品質量,提高市場競爭力,企業對現有年產15萬噸電解液生產線進行技改。①原電解液生產采用一鍋法,電解液配制需12h左右,灌裝3小時;現擬技改為兩鍋法,先配制預混液,然后使用預混液配制電解液,車間現設有6只反應釜,兩只改為預混液配制,4只為電解液配制,調整后,預混液可以一直配制,配好的預混液轉到903車間進行預處理,預處理后的預混液輸送至電解液生產車間中間罐組新增的7臺預混液中間罐(北側中間罐組共設置11臺中間罐位置,已設置1臺待回收碳酸甲乙酯儲罐,本次在預留位置新增7臺預混液中間罐、2臺DMC中間罐、1臺LiFSI液鹽中間罐)暫存。預混液泵送至電解液配制釜配制成電解液成品,暫存于電解液成品罐,通過灌裝線進行灌裝;由于市場供應能力不足,本次取消六氟磷酸鋰碳酸二甲酯溶液使用,在預混工序改為使用六氟磷酸鋰、碳酸二甲酯、預混劑的方式進行配制;②本次技改在903車間(原生產車間3)增加預處理設備,以提高預混液質量,從而提高電解液質量;③因增加了預混液預處理步驟,電解液生產周期變長,為了保證原有電解液產能,在903車間新增2臺電解液配制釜,建設全自動化灌裝線,從而保證技改后電解液產能不變;④因部分電解液配方調整,增加添加劑乙酸乙酯、雙氟磺酰亞胺鋰EMC溶液、丙酸丙酯、丙酸乙酯、碳酸乙烯亞乙酯、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三(三甲基硅烷)硼酸酯、二氟草酸硼酸鋰、亞磷酸三苯酯、雙氟磺酰亞胺鋰、甲烷二磺酸亞甲酯、二氟二草酸磷酸鋰EMC溶液的使用、儲存,儲存于儲罐區、甲類倉庫一、綜合倉庫;⑤根據工藝需求,對儲罐區部分物料進行調整,將600m3的V004碳酸二甲酯儲罐調整為碳酸甲乙酯儲罐,將600m3的V007、V008 DMC鹽溶液儲罐調整為碳酸乙烯酯儲罐,將300m3的V010碳酸二乙酯儲罐調整為1,3-丙磺酸內酯儲罐,將100m3的V013碳酸亞乙烯酯儲罐調整為乙酸乙酯儲罐(添加劑),將100m3的V014碳酸亞乙烯酯儲罐調整為雙氟磺酰亞胺鋰碳酸甲乙酯溶液儲罐;調整后儲罐區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目前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⑥甲類倉庫一的1-1倉間由儲存成品電解液調整為儲存碳酸亞乙烯酯、二氟二草酸磷酸鋰EMC溶液、氟代碳酸乙烯酯、乙酸乙酯、雙氟磺酰亞胺鋰EMC溶液、丙酸丙酯、丙酸乙酯、亞磷酸三苯酯、碳酸乙烯亞乙酯、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三(三甲基硅烷)硼酸酯等桶裝添加劑,綜合倉庫新增1,3-丙烷磺內酯、二氟草酸硼酸鋰、雙氟磺酰亞胺鋰、甲烷二磺酸亞甲酯等桶裝添加劑儲存。 年產15萬噸電解液技術改造項目于2025年2月24日取得臺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同意入園的函([2025]7號);于2025年3月3日取得臨海市臺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核發的《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項目代碼:2503-331082-99-02-125027)(2025年05月16日第1次變更)。 年產15萬噸電解液技術改造項目涉及的建筑物包括:改建:電解液生產車間(901車間,增加7只預混液中間罐、2只DMC中間罐、1只LiFSI液鹽中間罐)、903車間(原生產車間3,增加預處理工序、2只電解液配制釜)、儲罐區(部分物料品種調整)、甲類倉庫一(倉儲調整)、綜合倉庫(倉儲調整),公用工程樓(新增1套10Nm3/min空壓機);其他均依托現有的洗桶車間、甲類倉庫二、甲類倉庫三、固廢倉庫、三廢處理站、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應急池、辦公質檢樓及總控制室等。 根據浙江省化工產品質量檢驗站有限公司出具的《化學品危險性分類報告》(No.WH202510956),本項目產品:電解液危險性類別“易燃液體,類別3;皮膚腐蝕/刺激,類別1A;嚴重眼損傷/眼刺激,類別1;皮膚致敏物,類別1;致癌性,類別1B;生殖毒性,類別2;特異性靶器官毒性-反復接觸,類別1”,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10部門公告2015年第5號公布,應急管理部等十部門公告[2022年]第8號修改)中“23℃≤閃點≤60℃:易燃液體,類別3”,《危險化學品目錄》序號“2828”;因此本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本項目涉及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為年產:電解液15萬噸。本項目實施后,《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不發生變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浙江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開展設立安全評價工作。 評價項目組通過資料準備,分析和預測該建設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并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的通知》(原安監總危化[2007]255號)的要求,編制了《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5萬噸電解液技術改造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在評價過程中,得到各位領導、專家和建設單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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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組長 | 葛躍君 | |
| 技術負責人 | 陳業鴻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盛瑋瑋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葛躍君、童澤文、王琴、陳科新、劉仕品 | |
| 報告審核人 | 許可水 |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葛躍君、王琴、陳業鴻、許可水、童澤文、陳科新、劉仕品、盛瑋瑋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葛躍君、童澤文、陳科新、許可水、陳業鴻、盛瑋瑋 | |
| 技術專家 |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葛躍君、王琴 |
| 時間 | 2025年2月26日 | |
| 主要任務 | 報告編制、收集資料、現場檢查 |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5年6月20日 | |